• slider image 231
  • slider image 232
  • slider image 233
:::
a613 - 公告 | 2024-05-16 | 點閱數: 349

備註:
一、測驗結果複查:
(一)考生對測驗結果若有疑問時, 請於 11 3 年 5 月 1 6 日(星期 四 )下午 5 時至 11 3 年 5 月 1 7 日
(星期五 )下午 4 時,登入本市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報名系統https://www.giftedness.tyc.edu.tw 申請複查,逾時不予受理。
(二)複查費用:每科新臺幣 100 元整。
(三)申請複查不得要求影印及重閱,亦不得要求告知評審或鑑定委員之姓名或其他有 關資料。申請
複查僅對分數處理之檢核,家長不得要求公布測驗內容。
二、通過鑑定之學生於公立國民中學普通班就讀者 ,請於 11 3 年 6 月 17 日 星期一 前繳驗鑑定
結果通知書正本予就讀國中由學校依既有之資源 給予創造能力資優資源班或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核定之區域性創造能力 資優教育方案等之特殊教育服務。另通過鑑定學生倘因故轉入學,應提具
鑑定結果通知書予轉入國中 ,俾利轉入就讀 國 中 依既有資源給予創造能力資優教育服務。

 

桃園市113學年度國民中學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小組

網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於發言內容,由發表者自負責任。
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