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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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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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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數:
61
主旨: |
有關本市「112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閩南語教學支援 工作人員(現職及退休教師)換證計畫」一案,請查照。 |
一、 |
依據本局113年4月12日桃教小字第1130030811號函續辦。 |
(1) |
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幼兒園)現職教師、退休教師。 |
(2) |
非本市但設籍本市之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幼兒園)現職教師、退休教師。 |
(1) |
持有教育部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含)以上證書者。 |
(2) |
持有國立成功大學臺灣語文測驗中心「全民台語認證」B2中高級(含)以上證書者。 |
(二) |
檢附資料:請檢具以下相關資料以郵寄方式送審 |
4、 |
教育部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含)以上證書影本或國立成功大學臺灣語文測驗中心「全民台語認證」B2中高級(含)以上證書影本1份。 |
(2) |
本市教師:現職教師在職證明(或退休證)影本1份。 |
(3) |
外縣市教師且設籍本市:現職教師在職證明(或退休證)影本1份,及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1份。 |
6、 |
收件時間:自113年5月20日(星期一)至113年5月24日(星期五)。 |
7、 |
送件方式:請將旨揭計畫附件1、附件2正本及相關文件影本(詳如計畫第肆點)寄至桃園市桃園區西門國民小學教務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莒光街15號,電話:03 3342351分機21、22)。 |
8、 |
公告審核結果:本案經審查後,於113年8月1日前,以掛號郵件寄發合格證書,合格名單亦收錄於本市本土教 育網 「人才專區」供各校遴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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