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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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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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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數:
421
一、 |
依據教育部108年3月26日臺教社(四)字第1080041845號函辦理。 |
二、 |
為鼓勵全民學習閩南語,並加強教師專業素養及學生語言能力,教育部特舉辦旨揭認證考試,請各校轉知現職編制教師、本土語言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及學生等相關人員踴躍報考。 |
(一) |
考試日期訂於108年8月10日(星期六)舉行,並自同年4月12日至同年5月10日受理網路報名及提供團體報名服務。 |
(二) |
為鼓勵學生報考,19歲(含)以下考生免繳報名費。 |
(四) |
相關考試詳情可電洽服務專線:0800-699-566(免付費)/(02)2321-0191;服務信箱:blg.sce@deps.ntnu.edu.tw。 |
五、 |
本次考試針對團體報名另有獎勵措施,請各校踴躍協助學生進行團體報名。協助報名之團體代表人有機會獲得認證托特包(限量500份)。發放原則以團報人數最多者依序發給,總試務中心將於108年6月上旬於認證官網公告獲獎名單,並於108年6月中旬統一寄送。 |
六、 |
請各校協助將相關訊息登載於電子跑馬燈、布告欄等處進行宣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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