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112學年度桃連區高級中等學校入學推動工作小組第1次會議及第2次會議決議辦理。 |
二、 |
有關本市112學年度辦理完全免試作業期程及實施方案,相關資訊請參閱以下附件: |
(三) |
收件方式:由本局依行政區分配招生學校至各國中收件,各區域負責學校請參閱收件區域規劃表(附件3),請收件學校與各國中先行聯繫確認報名情形並約定收件時間。 |
1、 |
請參閱「桃園市112學年度試辦學習區完全免試入學實施方案」(附件4),本表以35分為滿分,競賽採計項目與免試入學相同,將併同教育部核定表另案函知。 |
(1) |
學生繳表:學生填寫並試算「才藝表現積分細項審查表」中所得積分,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家長簽名後,繳回學校審查積分。學生應繳齊符合期限要求之佐證資料,學校方得受理學生繳表。 |
(2) |
積分確認:註冊組將多元學習表現積分上傳至桃連區免試入學分發作業平台,再下載列印「學生基本資料暨超額比序積分確認單(A02)」,請學生、家長及學校確認簽章。 |
(3) |
若家長對積分有疑義,請填寫「多元學習表現積分申復表」,註明有疑義項次後簽名並由學生交回,國中再進行積分確認及申復表件彙整工作,若無疑義則不須繳交。 |
(4) |
召開「 超額比序項目積分審查委員會」進行申復表件複審作業,並通知家長複審結果。 |
三、 |
檢附「桃園市112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試辦學習區完全免試入學簡章彙編」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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