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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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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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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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數:
264
一、 |
依據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111年12月8日技專招聯試字第1112100668A號函及技專招聯試字第1112100668B號函辦理。 |
(一) |
依據111年12月2日112學年度五專優先免試入學招生委員會第2次委員會議通過,原採計技藝教育課程平均總成績,修正為該課程以單一學期之百分制成績擇優採計。 |
(二) |
「五專優先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採計說明」相關規定,技藝優良積分採計國中就學時期至112年5月14日(含)前取得為限,技藝教育課程成績(以單一學期之百分制成績擇優採計)達90分以上者得3分、80分以上未滿90分者得2.5分、70分以上未滿80分者得1.5分、60分以上未滿70分者得1分。 |
(一) |
依據教育部111年10月25日臺教技(一)字第1110102988號函同意備查五專聯合免試入學作業要點,原採計技藝教育課程平均總成績,修正為該課程以單一學期之百分制成績擇優採計。 |
(二) |
「五專聯合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採計說明」相關規定,技藝優良積分採計國中就學時期至112年5月14日(含)前取得為限,技藝教育課程成績(以單一學期之百分制成績擇優採計)達90分以上者得3分、80分以上未滿90分者得2分、60分以上未滿80分者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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