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承辦學校:陽明高中(北區)及自強國中(南區)。 |
2、 |
國中、高中職組:111年10月5日(星期三)。 |
(四) |
評選日期:111年10月15日(星期六)。 |
(五) |
成績公告日期:111年10月18日(星期二)。 |
2、 |
國中、高中職組:111年10月20日(星期四)。 |
(七) |
書法類入選作品現場書寫日期:111年10月21日(星期五),桃園市現場書寫規範將另函公告。 |
二、 |
比賽重要事項提醒如下,餘未盡事宜請詳讀比賽要點: |
(一) |
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未完成網路報名者,不予收件,報錯組別者亦不予收件。 |
(二) |
繪畫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西畫類中,需現場創作之類組暫不公告,該類組獲本市學生美術比賽前三名者,其作品經全國賽評審委員擇優者,應參加111年11月12日(星期六)下午1時30分於郵政博物館舉行之現場創作(時間、地點如有變更另行通知)。 |
(三) |
版畫類作品為預防作品彼此黏貼之現象,得以透明膠片覆蓋,未乾透者不收。高中(職)組作品100-200字介紹內需註明版種及材質。 |
(四) |
另請注意作品規格大小是否符合比賽要點規範,不合者一律退件處理。 |
三、 |
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教育局承辦人或該區承辦學校: |
(一) |
北區:陽明高中教務處,電話:(03)3672706轉522。 |
(二) |
南區:自強國中輔導室,電話:(03)4553494轉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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