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10
-
公告
|
2022-08-02
|
點閱數:
110
主旨: |
轉知本府原住民族行政局(以下簡稱原民局)辦理「111年度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設置補助計畫」第4次甄選一案,請貴校公告周知,請查照。 |
一、 |
依據原民局111年7月27日桃原教字第1110012662號函辦理。 |
(一) |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1年8月15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以郵戳為憑,逾時不受理。 |
2、 |
本市各區(阿美族1名、泰雅族2名、布農族1名、賽夏族1名、卑南族1名、太魯閣族1名)共計7名。 |
(1) |
具原民會「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含)以上或「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者。 |
(2) |
具原民會「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中高級合格證書者。以本條件錄取之人員,應於到職後2年內取得「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以上合格證書,最遲於113 年報考並於114 年3月通過。 |
五、 |
倘有相關疑問,請逕洽原民局吳祖貽承辦人,電話:03-3322101分機6684;電子信箱:10018622@mail.tycg.gov.tw。 |
- Facebook
- Google+
Pinterest
網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於發言內容,由發表者自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