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桃園市111年度教育類志工基礎暨特殊教育訓練實施計畫」,請有意申請辦理之學校依說明段於111年3月16日(星期三)前提報計畫及經費概算。
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111年度教育類志工基礎暨特殊教育訓練實施計畫辦理。 |
二、 | 本案111年度預定辦理教育訓練研習時數及申請經費說明如下: |
(一) | 基礎暨特殊訓練: |
1、 | 研習時數:各6小時。 |
2、 | 申請經費:每校經費合計新臺幣(以下同)5萬2,000元整。 |
(二) | 特殊訓練: |
1、 | 研習時數:6小時。 |
2、 | 申請經費:每校經費2萬7,000元整。 |
三、 | 依據「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及「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核予承辦本計畫工作人員嘉獎1次3人,獎狀依實際表現優良者發給,以茲鼓勵。 |
四、 | 請有意辦理者於111年3月16日(星期三)前將計畫及經費概算寄(送)至本局終身學習科憑辦。 |
五、 | 檢附桃園市111年度教育類志工基礎暨特殊教育訓練實施計畫及附件格式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