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學教育品質要點暨桃園市107年度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品質計畫。 二、辦理時間、地點及課程內容詳如附件 。 三、參加對象為本市藝術與人文領域教師。 四、參加研習之教師,務必至桃園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青溪國中登錄研習,以利核算研習人數。 五、在課務自理下,請各校惠予公(差)假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