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校於110年7月12日辦理代理教師甄選,經教師評審委員會評審及校長核定如下: 數學科-正取:黃燕美,備取:李莙珩。 二、成績複查,今錄取名單公告後至14時,逾時不受理。 三、正取人員:今14時至15時攜帶郵局存摺封面影印本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未依限報到者,取消錄取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