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110年6月25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077034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海外攬才子女專班110學年度招生訊息如下: |
(一) |
招收名額:10年級生25人;11年級生19人。 |
1、 |
符合「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4條規定之外國專業人才(不含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立案之短期補習班之專任教師)、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及外國高級專業人才之子女。 |
(1) |
外國專業人才:指得在我國從事專業工作之外國人。此處專業工作係指依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1款至第6款(不含第4款)之工作: |
乙、 |
華僑或外國人經政府核准投資或設立事業之主管。 |
(甲) |
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大專以上校院或外國僑民學校之教師。 |
(乙) |
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合格外國語文課程教師。 |
(丙) |
公立或已立案私立實驗高級中等學校雙語部或雙語學校之學科教師。 |
(2) |
外國特定專業人才:指前款外國專業人才中具有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告之我國所需科技、經濟、教育、文化、藝術、體育及其他領域之特殊專長者。 |
(3) |
外國高級專業人才:指出入國及移民法第25條第3項第2款所定為我國所需之高級專業人才。 |
2、 |
符合設於桃園立案企業聘僱之正式外籍專業人才之子女。 |
3、 |
符合「境外優秀科學技術人才子女來臺就學辦法」對象之子女。 |
(三) |
報名日期:110年4月1日起至110年7月7日止(視報名情況得延長報名日期,並另行公告於大園國際高中網頁)。 |
三、 |
敬請貴局協助公告旨案招生訊息,檢附旨揭招生簡章暨相關報名表件各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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