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231
  • slider image 232
  • slider image 233
:::
a212 - 公告 | 2026-09-14 | 點閱數: 11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9月8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55703080號函辦理。
二、 為提供校方評估跨國銜轉學生華語文學習扶助課程之成效,學校提出申請後,經跨國銜轉團隊評估通過,即可參加國家華語測驗推動工作委員會之快篩測驗。
三、 檢附「新住民子女跨國銜轉學生之華語文能力快篩測驗申請」說明1份。
網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於發言內容,由發表者自負責任。
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