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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a613 - 公告 | 2026-09-07 | 點閱數: 131

二、旨揭獎學金申請相關資訊如下:
(一)獎補助對象:

就讀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並經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通過之資賦優異學生。
(二)申請資格:

資賦優異學生於前一學年度(114學年度:114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代表學校參加政府機關(構)
或政府核定有案之國際性或全國性競賽或展覽,獲得前五名之成績或相當前五名之獎項,並領有證明。

(三)申請流程:

請符合申請資格之學生,攜帶相關獎狀證明,至輔導室特教組領取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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