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旨揭獎學金申請相關資訊如下: (一)獎補助對象:
就讀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並經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通過之資賦優異學生。 (二)申請資格:
資賦優異學生於前一學年度(114學年度:114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代表學校參加政府機關(構) 或政府核定有案之國際性或全國性競賽或展覽,獲得前五名之成績或相當前五名之獎項,並領有證明。
(三)申請流程:
請符合申請資格之學生,攜帶相關獎狀證明,至輔導室特教組領取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