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8年7月5日臺教學(三)字第1080097493號書函辦理。 二、請各校踴躍推薦辦理性別暴力防治或保護服務工作表現傑出者,於108年7月26日前將推薦表、證明文件與相關資料寄送本局彙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