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 | 有關文化部函請本市轉知「第16屆金漫獎得獎書單」及「第49屆金鼎獎得獎書單」一案,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文化部114年11月19日文版字第1143032006號函及文版字第1143031813函辦理。 |
| 二、 | 文化部每年辦理「金漫獎」及「金鼎獎」,由專業評審評選出優秀漫畫作品、優良雜誌、圖書及數位出版品獎勵及推廣。 |
| 三、 | 為擴大推廣效益,文化部製作旨案摺頁,轉發於市立圖書館總館及分館供民眾索取,歡迎參考得獎名單選購書籍或配合辦理相關書展及推廣活動,共同增進閱讀風氣。 |
| 四、 | 詳細資訊請參考金漫獎官網(https://gca.moc.gov.tw),相關問題請洽文化部人文及出版司葉小姐(電話:02-85126482;E-mail:tinghsin@moc.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