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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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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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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數:
135
| 一、 |
依據「教育部品德教育促進方案」及桃園市立內壢國民中學(以下簡稱內壢國中)114年6月25日內國學字第1140005371號函辦理。 |
| 1、 |
國中組:桃園市各國中學生,每校至多薦送6件,惟規模數達60班以上學校得至多薦送10件。 |
| 2、 |
國小高年級組:桃園市各國小高年級學生,每校至多薦送6件。 |
| 3、 |
國小中年級組:桃園市各國小中年級學生,每校至多薦送6件。 |
| (二) |
徵件時間:114年8月29日起至同年9月17日止。 |
| (三) |
徵件作品主題:以敬師為主題,圖樣不限,可以是畫最尊敬的師長或校景等,搭配一則敬師佳句,書寫於作品紙上。 |
| 2、 |
紙質不限,繪畫媒材不限(油畫、壓克力、水彩、色鉛筆、彩色筆、粉彩等都可),但須平面,僅能手繪,不接受電腦繪圖。 |
| 3、 |
參賽作品須填寫報名表(如附件)浮貼在作品背面,報名表可自行影印。 |
| (五) |
收件地點:桃園市內壢國中(地址:32069桃園市中壢區復華一街108號)學務處訓育組。 |
| 1、 |
獲獎學生:計有國中組、國小高年級組與國小中年級組等3組,各組分別選出3名特優、5名優等、10名佳作,頒發獎盃(或獎狀)與禮券,以資鼓勵。 |
| (4) |
參加作品獲選者之指導教師身分非屬公教人員者,核敘獎狀1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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