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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12 - 公告 | 2025-03-17 | 點閱數: 16
一、 依據桃園市女童軍會114年3月10日桃女童雯字第114011號函辦理。
二、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4年4月2日(星期三)前寄達桃園市女童軍會(桃園市桃園區南平路487號),逾期申請或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三、 檢附旨揭辦法,或逕至中華民國台灣女童軍總會網站(https://www.gstaiwan.org)下載。
四、 本案聯絡人:桃園市女童軍會張曼萍小姐(0983-941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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