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113年11月6日桃教小字第1130105246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計畫申請辦法如下: |
(一) | 每校最高補助一萬元,共計補助30校。 |
(二) | 對象:本市所屬學校學生人數至少20人以上,帶隊教師及講師另計。 |
(三) | 申請學校需繳交欲辦理之課程教案(若有學習單請一併提供),格式如附檔,待中心審核後決定補助名單。 |
(四) | 申請課程限桃園市內可實施戶外教育之地點,包括本市環教場域、校內攀樹、定向活動等各式戶外體驗課程,不包含遊樂區景點。 |
(五) | 補助項目(不含雜支)限:門票、體驗費、車資、膳費、學生保險、講師鐘點費(內/外聘請說明)等,不足由各校自籌。 |
(六) | 申請表及教案請掃描PDF檔email至戶海中心信箱tycoemec@dsjhs.tyc.edu.tw,正本待核定後辦理核銷再一併寄回。 |
(七) | 核定公告後,活動辦理期限至114年6月底止。 |
三、 | 申請表單及教案格式請詳閱附件或上桃園戶海中心官網,查閱核定公告及相關資訊http://www.oemec.tyc.edu.tw。 |
四、 | 本案倘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桃園市戶海中心李宛庭老師或黃貞蓉老師,聯絡電話:458-3500#835~8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