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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10 - 教務處 | 2018-10-22 | 點閱數: 338

一、依據本市瑞坪國中107年9月25日坪國教字第1070006222號函辦理。
二、送件時間:108年5月20日至5月26日,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三、送件地點:本市瑞坪國中教務處吳韻芝老師收(32658桃園市楊梅區瑞坪里文化街535號)
四、本案獎勵辦法:
(一)各校(私校得自由參加)教學活動光碟送審件數至少1件(不含輔導員),所送資料缺漏者及不符者,不列入送件數計算。
1、送件數4-6件,每校核予2人嘉獎1次。
2、送件數7-9件,每校核予4人嘉獎1次。
3、送件數10件(含)以上,每校核予6人嘉獎1次。
(二)獲獎作品獎勵方式
1、特優:該組每人核予嘉獎1次;每組著作分數0.1分、獎座1只,稿費870元/千字,最高4,000元整。
2、優等:該組每人頒發獎狀1紙;每組獎座1只,稿費870元/千字,最高3,000元整。
3、甲等:該組每人核予獎狀1紙。
4、前揭獲獎作品係由2人以上合作者,著作分數及稿費依作者人數均分。
五、本案聯絡人:瑞坪國中吳韻芝老師,連絡電話:03-4821468分機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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