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107年度藝術與美感深耕計畫辦理及本局107年5月21日桃教終字第1070037767號函續辦。 二、本案修正事項說明如下: (一)原訂研習計畫辦理日期第二場次為107年12月22日(星期六),因是日補行上班,爰調整日期至同年12月15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12時50分辦理。 (二)第三場次時間未更動,惟原聘課程講師鄧曉如主任因學校畢業旅行無法授課,改聘為潘玟老師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