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檢送112年度「教育部校長領導卓越獎」暨教學卓越獎之遇颱應變機制1份,請參賽校長與教學團隊配合辦理,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2年6月6日臺教授國字第1120075370號函、112年度「教育部校長領導卓越獎」複選審查實施計畫及112年度「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複選審查實施計畫規定辦理。 |
二、 | 旨揭獎項之複選發表分別訂於112年7月11日至14日、7月18日至21日舉行,倘會議當日有颱風或不可抗力之災害發生,西部幹線之交通運輸(高鐵、臺鐵)停駛或嘉義縣政府發布停班停課訊息,教育部將於「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資源整合平臺」(https://cirn.moe.edu.tw/)及「嘉義縣教育網」(https://www.cyc.edu.tw/)即時公告複選發表之最新消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