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修正本市「111學年度推動國民中學英語文素養導向口說評量活動設計甄選計畫」辦理時程,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局112年3月13日桃教中字第1120022026號函(諒逹)辦理。 |
二、 | 為鼓勵各校教師送件,並提供於課堂內實施之充裕時間,爰延長旨案甄選送件時間,修正相關時程如下: |
(一) | 原甄選文本送件時程為112年4月10日(一)至112年4月14日(五)修正為112年5月1日(一)至112年5月5日(五)。 |
(二) | 原公告甄選獲獎日期為112年5月12日(五)修正為112年6月2日(五)。 |
三、 | 其餘事項仍請參照旨案計畫及前開函文辦理。 |
四、 | 檢附修正後旨案計畫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