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本校辦理桃園市「111學年度國民教育輔導團國中組藝術領域非專長授課增能研習」,請轉知貴校藝術領域召集人知悉公告,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111學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計畫,111年9月8日桃教中字第1110083487號函辦理。 |
二、 | 國中藝術領域非專長授課教師增能研習 |
(一)活動名稱:非專長授課增能-視覺藝術 |
1. 日期:111年9月29日(星期四) |
2. 時間:9:00-12:00、13:00-16:00 |
3. 地點:楊明國中 設計美學中心 |
4. 活動編號:J00002-220900002 |
5. 請參與教師攜授課之藝術課本。 |
(二)活動名稱:非專長授課增能-音樂 |
1. 日期:111年9月29日(星期四) |
2. 時間:9:00-12:00 |
3. 地點:仁美國中音樂教室 |
4. 活動編號:J00002-220900003 |
5. 請參與教師儘量自備木箱鼓。 |
(三)活動名稱:非專長授課增能-表演藝術 |
1. 日期:111年9月29日(星期四) |
2. 時間:9:00-12:00、13:00-16:00 |
3. 地點:青溪國中 數位製造教室 |
4. 活動編號:J00002-220900001 |
三、 | 報名方式與錄取通知: |
(1)報名截止日期:研習請於111年月9日29日(四)前至教師專業發展系統報名,開課單位桃園市立青溪國民中學。 |
(2)報名時請依欲參加之組別(音樂、視覺藝術、表演藝術)擇一報名後,經過主辦單位審核通過者方能參與工作坊研習,教育局薦派之教師優先錄取。本案報名後,請務必出席,避免影響他人權益。 |
(3)參加教師於研習活動期間准予公假,教師全程參與核實發予研習時數。 |
四、 | 在課務自理下,請各校惠予公假登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