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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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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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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數:
129
主旨: |
轉知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以下簡稱海洋教育中心)受教育部委託辦理「教育部海洋教育推手獎」之「團體獎」及「個人獎」遴選事宜,請踴躍推薦具指標性之團體或個人參加,請查照。 |
一、 |
依據國立臺灣海洋大學111年6月20日海洋教育字第1110012985號函辦理。 |
(一) |
目的:教育部為表彰致力推動海洋教育之團體、個人、地方政府及課程教學團隊,特訂定「教育部海洋教育推手獎遴選及表揚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以肯定其對海洋教育的卓越貢獻,並鼓勵民間資源挹注海洋教育業務。 |
1、 |
團體:實際從事、推廣或捐資贊助海洋教育著有貢獻之團體(各級學校與政府機關(構)除外),包括依法設立(或登記)有案之團體、法人、企業或廠商。 |
2、 |
個人:實際從事、推廣或捐資贊助海洋教育著有貢獻之個人。 |
3、 |
地方政府:推動海洋教育著有績效之直轄市、縣(市)政府。 |
4、 |
課程教學團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實施海洋教育教學具創新特色之教師團隊。 |
三、 |
各推薦單位應列舉推薦團體或個人之具體事蹟並提供證明資料,以書面向本局推薦,推薦程序如下: |
(一) |
各推薦單位應檢送推薦表(詳如附件),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及佐證書面資料,電子檔光碟1份,於111年6月27日(星期一)前報局彙辦。 |
(二) |
不符推薦資格、逾期(郵戳為憑)或資料不齊全者,均不予受理。 |
四、 |
旨案計畫詳細訊息請參閱海洋教育中心網站公告: |
(二) |
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海洋教育中心陳俊達先生,電話:(02)2462-2192分機1248。 |
五、 |
檢附教育部海洋教育推手獎遴選及表揚計畫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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