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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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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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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數:
215
主旨: |
有關為加強與各級學校教師合作,活化公民與法律課程教案,法官學院舉辦「111年第1期中學教師法律教育研習營(初階)」一案,請轉知貴校所屬教師踴躍報名參加,並請核予出席人員於課務自理原則下,以公假登記,請查照。 |
一、 |
依據法官學院110年12月15日官院教平字第1100001674號函辦理。 |
(一) |
旨案訂於111年1月24日至26日辦理,假該學院(臺北市士林區福國路103號)2樓國際會議廳,該學院並提供基隆、臺北及新北市以外地區學校研習人員住宿。 |
(二) |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辦理方式將依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及司法院指示調整,若有異動將以電子郵件通知研習人員,並於法官學院網站公告。 |
(三) |
旨揭研習名額計160人,如曾參加法官學院舉辦之「中學教師法律教育研習營」初階或進階課程者,請勿重複報名本次課程。 |
(五) |
錄取名單將在111年1月12日前於法官學院網站公布,並由法官學院以電子郵件個別通知,不另寄送調訓公文。為利課前聯繫,請務必於報名時填寫正確電子信箱及聯絡電話。 |
(六) |
凡參加研習營之教師,法官學院將依上課時數核予學習時數認證,並上傳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 |
三、 |
如有相關疑義,請洽本案法官學院承辦人李乃欣,聯絡電話:02-88664433#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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