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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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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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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數:
216
主旨: |
轉知教育部校園職業安全衛生知能提升暨教育訓練推動計畫「種子師資培訓證明書」,本(110)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延長105年一般及專業種子師資證明書之有效期限至110年12月31日,詳如說明,請查照。 |
一、 |
依據教育部110年11月19日臺教資(六)字第1100158590號函辦理。 |
二、 |
教育部旨揭計畫「種子師資培訓證明書」申請流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種子師資之證明書有效期限為5年,期限屆滿前3至6個月內得申請展延,合先敘明。 |
三、 |
考量110年度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對種子師資參加回訓課程的影響,將原105年證明書之有效期限(105年8月22日至110年8月21日),延長調整至110年12月31日。 |
四、 |
續上,請凡有提出展延申請需求之種子師資,得於110年12月31日前依上開申請流程提出展延申請,惟自110年後申請流程,仍須按原規定期限辦理。 |
五、 |
如對本案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本案聯絡人中原大學環境風險管控研究中心葉庭岑小姐,tcyeh0805@gmail.com,電話03-2654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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