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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10 - 公告 | 2021-11-05 | 點閱數: 246
主旨: 有關本市國民教育輔導團科技領域輔導小組辦理「110學年度國民中學科技領域非專長授課教師增能研習期程調整」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市110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國中科技領域非專長授課教師增能研習」及「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0年10月8日桃教中字第1100092684號函」辦理。
二、 原訂110年11月19日(週五)13:30~16:30由龍潭國中科技中心辦理之「生科非專 2-2_日常科技產品的能源與動力應用-以太陽能模型車為例」研習,調整至111年1月7日(週五)13:30~16:30辦理。調整部分請見附件之研習場次表。
三、 教師參加生科非專或資科非專課程,累計達18小時以上之研習時數(課程主題不得重複,且生科、資科不得跨科累計),於學期中實際授課並繳交「授課反思紀錄表」合格者,由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發給非專研習證書。認證方式務必詳閱附件之實施計畫。
四、 本案參加人員由服務學校本權責核予公假登記,所遺課務得依規定聘請代課教師並得支領代課鐘點,由學校預算─用人費用─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兼職人員酬金項下支應,倘有不足再由教育局辦理代課鐘點費預算不足補助作業,並請學校相關人員應在不重複支用原則下支領經費;另研習辦理期間倘適逢例假日,教師得依實際參加情形於研習結束後1年內覈實補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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