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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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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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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數:
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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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桃園市110學年度「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實施計畫1份。 |
一、 |
依據本市110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及師生鄉土歌謠比賽第一次籌備會議紀錄辦理。 |
二、 |
為培養教師與學生學習鄉土歌謠及母語之興趣,推展鄉土歌謠教學及落實母語音樂教育,旨揭競賽重要事項摘錄如下: |
(一) |
比賽類別:閩南語系類、客家語系類、原住民語系類、東南亞語系類(含越南、印尼、泰國、緬甸、馬來西亞、新加坡、菲律賓與柬埔寨之非以英語演唱歌曲)。 |
(二) |
比賽日期:110年11月12日、13日、14日(星期五、六、日)。 |
(三) |
比賽地點:桃園市客家文化館(地址:桃園市龍潭區中正路三林段500號)。 |
(四) |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0年9月17日(星期五)17時止(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 |
(六) |
出場序及指定曲抽籤:110 年10月6日(星期三)下午2時於桃園市平鎮區忠貞國民小學辦理。 |
(七) |
團體賽領隊會議:110年11月3日(星期三)下午1時於客家文化館視聽簡報室舉行。 |
(一) |
連續兩年(106及107學年度)均獲得全國賽同類組特優者,得逕行參加決賽,惟自選曲如已連續兩年獲得特優,應另擇自選曲參賽(本市計畫第3頁)。 |
(二) |
參賽單位團體之報到時間上午場次為9:00至9:30,下午場次為12:30至13:00(本市計畫第5頁)。 |
四、 |
本案事涉學生重要權益,旨揭實施計畫請貴校務必確實轉知所屬學生及家長,並公告於學校網站之最新消息。 |
五、 |
本案將視中央疫情指揮中心規定滾動式修正辦理,相關資訊及防疫措施將同步於上開資訊網公告或另案函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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