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108學年度一至109學年度「十二年國教課綱國民中小學標準本位評量領航學校計畫」案,請貴校踴躍申請,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9月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80097874號函辦理。
二、該署針對國民中小學課室評量所需,研發十二年國教課綱標準本位評量之理論、方法與工具,以協助學校將標準本位評量落實於國民中小學教學現場。
三、本案辦理期程自109年1月1日起至110年7月31日止,共1年7個月,每校每一年級每一領域/科目為一單位,每單位補助新臺幣(以下同)9萬元,申請學校如因109學年度人事異動或課務調整,需變更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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