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國家教育研究院辦理「因應《國家語言發展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本土語文(閩南語文、客語文、原住民族語文)及臺灣手語課程綱要草案」公聽會及網路論壇資訊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家教育研究院109年7月16日教研課字第1091101295B號函辦理。
二、依據國家語言發展法規範將國家語言列部定課程,與教育部補助之落實國家語言發展法-本土語文、臺灣手語課程綱要修訂計畫,由國家教育研究院組成「本土語文」及「臺灣手語」課程綱要修訂小組,並依總綱修訂草案之課程架構,進行將國家語言列部定課程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領域課程綱要修訂工作,辦理公聽會及網路論壇,以進一步蒐集相關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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