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3年12月30日臺教師(一)字第1130134383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青年藝文參與,促進藝文產業發展,文化部 自112年起發放青年文化禮金,作為看國片、看表演、買 書、逛博物館、手作DIY等藝文消費折抵使用。
114年文化 禮金將發放16-22歲每人1,200點文化幣(1點等同新臺幣1 元),並推出13-15歲試辦計畫,每人發放600點文化幣。
三、有關文化禮金領用方式如下:
(一)誰可以領:
1、13-15歲青年:出生日期在99年1月1日至101年12月31日的,具中華民國國籍或符合資格的外國人士,可領 600點文化幣。
2、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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