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於109年7月31日辦理代理教師甄選,經教師評審委員會評審及校長核定如下:
音樂科-正取:劉伊庭。
體育科-正取:劉俊男。
成績複查時間:於本日12:45前持身分證向本校申請。
正取人員:於本日自12:45 至14:00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未依限報到者,取消錄取資格。
缺額已補滿,甄選作業圓滿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