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5月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90053033號函辦理。 |
二、 | 109年國中教育會考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之考生注意事項與試場規則說明,業由109年國中教育會考全國試務會公告於國中教育會考網站(http://cap.ntnu.edu.tw)及國中教育會考全國試務會網站(https://neac.rcpet.edu.tw),事涉考生應試權益,請貴校務必加強宣導考生及家長遵守旨案規定。 |
三、 | 安置於「第二類備用試場」考生,須填列健康關懷問卷,確認是否有特殊旅遊史或接觸史;如有特殊旅遊史或接觸史者,應通報桃園考區試務會,若無特別旅遊史或接觸史者,請提醒考生應試後就醫。另倘考生於考試第1日因現場發燒、呼吸道疾病等症狀移至「第二類備用試場」應試,為避免非必要疑慮,無論症狀是否消失或減緩,第2日考試仍應於「第二類備用試場」應試,請貴校加強宣導前開事項並確實執行。 |
四、 | 檢送「109年國中教育會考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應變事宜」及相關附件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