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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a613 - 輔導室 | 2019-11-18 | 點閱數: 422

旨揭獎助申請相關資訊如下:
(一)申請對象:就讀本市國民中小學,經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之資賦優異學生(以下簡稱資賦優異學生)。
(二)申請條件:資賦優異學生於前一學年度(107學年度:107年8月1日至108年7月31日),參加政府機關(構)或政府核定有案之學術研究機構主辦之國際性或全國性競賽或展覽,個人獲得前五名之成績或相當前五名之獎項,並領有證明者。
(三)獎助基準:資賦優異學生符合上開條件者,第一名每人新臺幣(以下同)1萬元,第二名每人9,000元,第三名每人8,000元,第四名每人7,000元,第五名每人6,000元。前項獎助每人每一學年度以一次為限。

(四)申請流程:請符合申請資格學生填妥申請表於108年12月1號前交至輔導是特教組。

 

如有其他疑問,請洽輔導室 特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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