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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15 - 公告 | 2019-11-12 | 點閱數: 293

一、依據教育部108年10月31日臺教資(六)字第1080158982號函辦理。
二、旨案組別及條件:分為教育行政機關組(含現職輔導小組(團)召集人及成員)、大專院校組、中學組(含高級中等學校及國中)、國小組(含附設幼兒園)等4組,報名參選人應具體從事環境教育工作推動,其中國小組及中學組須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資格,並分為行政類及教學類認證人員。
三、審查方式:
(一)資格審查:由承辦單位依參選人書面資料,檢核參選人資格及其資料完整性,經審查通過後進行委員審查。
(二)委員審查:由教育部邀集專家學者籌組審查小組,召開會議辦理審查作業。
四、獎項額度分配原則:卓越獎各組合計6名,優等獎各組合計25名。
五、本案收件期程順延至108年11月15日(星期五)止,請於收件期限內,寄送報名文件一式2份至環資國際有限公司(10843臺北市萬華區中華路一段90號7樓),封面註明「108年教育部教育行政主管機關及各級學校績優環境教育人員表揚計畫」,以寄達時間為準,非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六、計畫內容亦可至本部「綠色學校夥伴網路平臺」(https://www.greenschool.moe.edu.tw/gs2/msg/newsitem.aspx?k=F6BE5BFB0A1764F0C83786B428DC5759)下載。
七、本案聯絡人:環資國際有限公司詹小姐02-66309988分機113或施小姐02-29108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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