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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10 - 公告 | 2019-09-12 | 點閱數: 363

主旨:有關本市辦理「108學年度藝術與美感深耕計畫」申辦說明會一案,請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8年8月14日臺教師(一)字第1080113443號函暨本市「108學年度藝術與美感深耕計畫」辦理。
二、為使各校充分了解教育部推動旨揭計畫暨本市規劃辦理之相關細節,爰訂108年9月16日(星期一)下午2時假莊敬國小三樓研討室辦理旨揭說明會,惠請踴躍報名參加。
三、教育部為使藝術教育資源有效利用,整合「藝術與人文深耕計畫」及「美感教育計畫」為「藝術與美感深耕計畫」,計畫期程於108年8月1日至109年7月31日。
四、旨揭計畫包含「整體推動小組計畫」、「學校藝術深耕教學計畫」及「美感教育計畫」等三項子計畫(如附件1、2、3),其執行重點及開放申請項目分述如下:
(一)整體推動小組計畫:有關說明會、審查會、到校輔導訪視相關規範與期程。
(二)學校藝術深耕教學計畫(開放申請項目,各校申辦):
1、藝術深耕教學計畫:
(1)本市偏遠、資源不足、師資缺乏且有辦理意願之市立國中小學校為優先補助對象。
(2)本市藝術與美感深耕中心學校及協辦學校,補助非偏遠學校者,以負責本市整體計畫推動者為限,其接受教育部補助校數不得超過百分之五十(以百分之五十計算,不足一校者,以一校計)。
(3)每校以新臺幣不超過6萬元為原則,各校申請計畫經評審委員審查,依各申請學校計畫特色、創新性、完整性、周延性及實際需求核定經費。
2、藝術與美感教育故事甄選。
(三)美感教育計畫:
1、藝起來尋美-推動國民中小學辦理美感體驗教育計畫-場館體驗(開放申請項目,各校申辦)
(1)經費補助原則:結合戶外教育或相關教學活動,帶領學生參訪藝文場館,每校補助7萬元為上限(申請經費概算最少應編足4萬元)。
(2)目標以5年內補助本市國中小學學生在求學過程中至少有一次體驗場館之機會,5年內本市轄屬學校須全數參與。
2、協辦學校辦理項目(非開放申請):
(1)精進發展美感及藝術教育學習社群。
(2)辦理校長美感增能研習。
(3)成果發表會。
五、申請注意事項:
(一)說明會:
1、時間:108年9月16日(星期一)下午2時至4時。
2、地點:莊敬國小三樓研討室。
3、對象:
(1)本市市屬國民中小學。
(2)本市偏遠類型學校務必派員參加。
(二)送件:
1、申請期程:於108年10月2日(星期三)前將申請文件1式2份免備文寄(送)至莊敬國小學務處。
2、申請檢附文件應「分別」檢附:
(1)學校藝術深耕教學計畫:計畫申請表、實施計畫暨經費概算表及合作教學團隊或藝術家(團體)簡介表。
(2)美感教育計畫(場館體驗):實施計畫暨經費概算表及相關附件。
六、本局同意參與人員在課務自理原則下,以公(差)假登記前往,並覈實核發研習時數。請至本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登錄報名(辦理單位:莊敬國小)。
七、當日交通方式及停車事宜請參閱附件4,因研習場地車位有限,研習當日請多利用大眾交通工具或以共乘方式前往,並請自備環保杯具。
八、本案倘有疑義,請逕洽莊敬國小學務處邱雲奕主任,聯絡電話:302-0784分機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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