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經國國民中學107學年度公民科兼課教師甄選簡章
報名期間:108年2月11日開始
報名資格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品德優良並且無不良紀錄者。
(二)無教師法第十四條各款規定或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卅一條各款及第卅三條之情事者(如附錄說明)。
(三)符合教育部訂定「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三條之規定(已註明於本簡章「二、代理教師招聘類別及缺額」)。
(四)凡持用國外學歷報考者,報名時須繳驗下列證件,始受理報名。
所持國外學歷證件如事後經發現不符「教育部查證認定國外學歷作業要點」暨其
補充規定、或不具擔任國中教師資格者,取消其錄取資格並予解聘。
報名資料
(一)代理教師甄選報名表、新進代理教師個人資料表(請以正楷詳填各欄,另所有任教職經歷均應填寫)。(如附件)(本人2吋半身脫帽正面照片一張,貼於報名表)。
(二)繳驗證件:證件正本驗迄發還,影印1份裝訂成冊(影本須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並加蓋應考人私章;報名前須自行影印且裝訂成冊),僅送影印本概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