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品德教育促進方案」及桃園市楊梅區瑞塘國民小學112年3月27日瑞塘小輔字第1120001924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計畫摘錄如下(詳見實施計畫): |
(一) | 實施對象:本市國中小學生。 |
(二) | 實施方式: |
藝文競賽項目:各項作品一律單人創作,送件請填實施計畫附件1至5(附件2作品標示表,需黏貼於作品背 面)。 |
(1) | 孝親創意卡片設計(參加對象:國小低、中年級學生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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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文競賽項目收件時間為112年4月24日(星期一)至4月26日(星期三)下午3時止。
(三) | 公告結果:112年5月2日(星期二)前,由教育局另函公告獲選名單;並同步公告於瑞塘國小網站。 |
(四) | 獎勵: |
藝文競賽項目得獎者,可獲獎狀及禮券;指導老師亦核予行政獎勵( 獎額詳見實施計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