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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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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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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數:
310
主旨: |
檢送教育部「111-112年雙語數位學伴計畫」國民中小學實施計畫(如附件),請查照。 |
一、 |
依據教育部111年4月15日臺教資(三)字第1112701328A號函辦理。 |
(一) |
目的:為提供全國國民中小學雙語學習環境及增加學生本土語及英語之學習興趣及機會,提供1對多線上即時學習,並搭配數位工具與資源,為學童打造更多元的數位學習與雙語環境。 |
(二) |
參加對象:本計畫以本市所屬國民中小學在學學童(3至9年級)為主(若申請件數超過預算容納範圍,則以教育部110學年度偏遠地區國民中小學及弱勢學童為優先)。 |
(三) |
學習時段:以學童放學後的時間進行1對多線上即時學習。每學期至少10週課程,每週2次,每次2堂課90分鐘(每次上課人數為核定學童數,每次上課不可超過90分鐘),最遲應於晚上8:30結束,共計3個學期。 |
1、 |
本計畫係採1對多學習,以5人為1組為原則。須為實際執行計畫之單位,不可因人數過多或其他因素輪流或分梯次上課,請確實預估1.5年之參與本計畫之學童人數,避免實際參與上課人數少於申請人數,造成資源浪費。 |
2、 |
申請人數只能等於或小於電腦、平板電腦臺數(需包含督導老師使用之電腦及備用電腦,每次上課人數為核定學童數)。 |
3、 |
每學期核定學童2次無故缺席或請假達4次以上者,取消與本計畫之資格,並將學習機會讓給其他學童。 |
(五) |
執行期程:111年7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為期1.5年(18個月,約3學期)。 |
(七) |
申請方式:一律採線上作業申請,可申請本土語、英語或本土語及英語任1方案。檔名統一格式「111-112年雙語數位學伴計畫_學校名稱(本土語、英語或本土及英語)」。 |
四、 |
倘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臺中教育大學雙語數位學伴營運中心計畫專案助理李佳諭小姐(電話:(04)2218-1020)。 |
五、 |
112年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旨部得依審議結果調整計畫經費,並依預算法第54條之規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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