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局志願服務紀錄冊及志願服務榮譽卡申請方式一案,詳如說明。
說明: |
一、 | 依據志願服務證及服務紀錄冊管理辦法辦理。 |
二、 | 本案本局志願服務紀錄冊及志願服務榮譽卡申請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
(一) | 本局志願服務紀錄冊:因各校承辦志願服務業務之同仁多有更替,為使志願服務紀錄冊核發更加順遂,請詳閱志願服務紀錄冊行政作業說明及教育類-志願服務紀錄冊申請表(如附件)相關說明進行申請,前開文件亦可至本局終身學習科/檔案下載區http://163.30.76.50/web_05.php下載;本局志願服務紀錄冊申請相關資料備齊後,請寄(送)至本局終身學習科辦理。 |
(二) | 注意事項: |
1、 | 申請志願服務紀錄冊,志工1吋照片皆為須附2張(背面註明編號及姓名),1張請自行黏貼於申請表上,1張另放置袋中,俾利本局製作時黏貼於紀錄冊上。 |
2、 | 申請教育局教育類志願服務紀錄冊須有基礎及特殊教育訓練證書,其中特殊教育訓練若為實體課程須為本府教育局委託辦理之教育類或交通導護類,其餘類別非本府教育局委辦之特殊訓練證書,未符申請資格,僅基礎訓練可採納認定,報名研習及申請志願服務紀錄冊時請特別注意。 |
(三) | 志願服務榮譽卡: |
1、 | 本市志願服務榮譽卡為線上申請,由本府社會局線上審核通過後,自由下載使用)。 |
2、 | 線上申請請至桃園市志願服務整合資訊平台登入辦理,系統操作方式請參考「資源補給站/系統操作教學」專區。 |
3、 | 如有志願服務榮譽卡申請相關問題,請洽本府社會局之志願服務推廣中心,電話:03-4262881分機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