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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列表

公告 a613 - 公告 | 2024-03-08 | 點閱數: 70
為提供各國資優學生進行跨國交流討論及合作機會,第18 屆亞太資優教育會議暨青少年營訂113年8月16日至8月20日 於日本舉行,本次青少年營之我國學生名額為8名,爰辦理 推薦遴選,相關重要事項如下: (一)招收對象:我國七至九年級資優生(國中一至三年級) 對課程內容有高度興趣,具備良好的英語能力,能接受 全程英語教學,具有特殊優異表現者。 (二)報名流程:有意願參加學生填妥「報名表」、「自傳」、2份「教師推薦表」, 於113年3月14日前送交至本局進行初選。(請於3/13前通知輔導室並繳交資料) (三)甄選方式: 1、初選:由本局辦理初選。 2、複選:由國教署聘請資優...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a613 - 公告 | 2024-03-06 | 點閱數: 106
相關結果請參閱附件。   備註: 一、創造能力資優學生鑑定初選訂於113年3月17日(星期日)辦理,詳細測驗時間及地點,請詳閱鑑定簡章及鑑定證。 二、請於測驗當天9:30前,登入資優鑑定報名系統(https://www.giftedness.tyc.edu.tw)自行下載並列印鑑定證應試。 三、複選鑑定報名時間為113/4/8-113/4/16,請參閱簡章。
重要 a613 - 新生專區 | 2024-03-06 | 點閱數: 242
日期:113年3月17日(星期日),當日不開放查看考場與家長陪考及校園停車。 地點:經國國中(桃園市桃園區經國路276號。電話:03-3572699分機611、613) 時間 流程 備註 8:30-9:00 考生入校報到 開放入校時間8:30,請至經國國中活動中心(入校門右側)集合。 考生可自備配戴口罩進入校園(不開放家長入校陪考),由工作人員引導至考生集合區。 ...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a613 - 輔導室 | 2024-02-15 | 點閱數: 234
實施目的 一、為本校資賦優異學生提供縮短修業年限的管道,以落實特殊教育政策。 二、輔導資優學生順應個別化教育方案,加強自我學習,以展現特殊潛能。 三、針對資優學生因材施教,充分發揮適性教育計畫功能,以期達到特殊教育目標。   適用對象 就讀本校且經桃園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通過之資賦優異學生。   請有意申請之同學,填妥附件實施計畫後,於4/15日前至輔導室特教組進行申請。
a613 - 公告 | 2024-01-30 | 點閱數: 41
如附件,請參閱。   資料審查時間為2/1.2/2假同德國中進行辦理。
公告 a613 - 公告 | 2024-01-03 | 點閱數: 629
    桃園市立經國國中113年度創造能力資優體驗營第二梯次錄取名單,詳如附件(凡列在名單上面的都有錄取)。        請依報到時間至本校3F圖書館集合,相關資訊已寄至E-mail,請查收。          活動當天現場繳交100元材料費。  
公告 a613 - 公告 | 2023-12-25 | 點閱數: 179
簡章公告,請參閱教育局網站。 報名網站請參閱,https://www.giftedness.tyc.edu.tw//Default.html 初選報名時間:113年1月22日(一)上午8點 ~ 113年1月29日(一)中午12點    
公告 a613 - 公告 | 2023-12-04 | 點閱數: 473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2年9月21日教特字第1120095162號函辦理。 講座目的: 推動全市創造能力教育,提升各區親師生對創造能力之認識,進而發掘學生興趣與潛能,適才適所發展課程促使學生多元展能。 提供創造能力教學活動體驗,分享創造能力相關教育專業知能,並透過豐富有趣實作活動課程,發揮學生自我優勢能力。 宣導共14場次,可擇一場次報名,每場次至多60人。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JjCMr9SjjBjcTzv76。 歡迎對創造能力感興趣之家長、學生及教師報名參加...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a613 - 公告 | 2023-11-23 | 點閱數: 139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立桃園特殊教育學校112年11月10日桃特教字第1120009634號函辦理。 二、 旨揭活動資訊摘要如下: (一) 時間:112年12月16日(星期六)上午8時30分至12時30分。 (二) 地點:桃園市立桃園特教學校(活動中心)。 (三) 對象: ...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a613 - 輔導專區 | 2023-11-16 | 點閱數: 427
(一)獎助對象:就讀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經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之資賦優異學生(以下稱資賦優異學生)。 (二)申請資格:資賦優異學生於前一學年度(111學年度:111年8月1日至112年7月31日),參加政府機關(構)或政 府核定有案之學術研究機構主辦之國際性或全國性競賽或展 覽,個人獲得前五名之成績或相當前五名之獎項, 並領有證明者,若係獲得團體獎項,請註明其所占得獎團體人數比例。 (三)獎助基準:資賦優異學生符合上開資格者,第一名每人新 臺幣(以下同)1萬元,第二名每人9,000元,第三名每 人 8,000元,第四名每人7,000元,第五名每人6,000元...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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