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231
  • slider image 232
  • slider image 233
:::
a210 - 教務處 | 2018-10-05 | 點閱數: 360

一、依據本市107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品質實施計畫及107年8月15日桃教中字第1070067222號函辦理。
二、為因應藝文學習領域表演藝術在設備或師資部分明顯不足,多數學校以校內配課方式因應,而產生非專長授課教師。為落實藝文教育,提升非專長授課教師藝文專業能力,期藉本案增能研習有效提升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非專長教師之藝文專業知能。
三、研習分三場次辦理說明如下:
(一)第一階段「主題劇場好好玩」,研習時間107年09月29日(六)9:00~16:10,研習地點南崁國中。
(二)第二階段「主題化妝與戲劇」,研習時間107年10月06日(六)9:00~16:10,研習地點大成國中。
(三)第三階段「漫畫編劇課程」,研習時間107年11月03日(星期六)9:00~16:10,研習地點青溪國中。
四、研習對象:各校至少遴派1人參加一場次。
(一)本市各公私立國中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召集人。
(二)本市各公私立國中非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專長授課教師。
(三)本市各公私立學校配到藝術與人文課程其他領域教師。
(四)本市各公私立學校已經修業第二專長想要增進教學專業知能教師。
五、報名方式:請至桃園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青溪國中登錄研習,參加人員依實際出席覈實核予研習時數,全程參與者核予每場次6小時研習時數。
六、本案於星期六辦理,與會人員及工作人員於課務自理原則下准予公(差)假登記及核予補休。
七、為提升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非專長授課教師教學專業能力,請貴校務必薦派非專長授課教師參加旨揭研習,非專研習情形將做為本局教學正常化視導檢核項目。

網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於發言內容,由發表者自負責任。
發表者
樹狀展開
:::

一般示警(全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