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109年5月6日臺教技(一)字第1090064139號函備查及技專校院招生策略委員會109年5月18日技專校院招策字第1090000237號函辦理本招生簡章增訂說明,業於109年6月5日109學年度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委員會危機事件處理小組第1次會議決議。 |
二、 |
因應疫情防範措施,109學年度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簡章增訂說明,如附件所示,摘要如下: |
(一) |
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凡參加109年5月30日、5月31日所辦理之109年國中教育會考補考之免試生,以下稱為「專案免試生」。 |
(二) |
專案免試生參加本招生之超額比序總積分,係以其109年國中教育會考補考成績,並依本招生簡章各校所規定超額比序總積分計算原則採計。 |
(三) |
專案免試生之各身分別分發順位,為以前揭說明取得之超額比序總積分與一般免試生一起比序,依招生簡章分發順位比序原則,排定各身分別之分發順位。 |
(四) |
參加第一階段「一般生」現場登記分發,如達該科(組)別一般生錄取標準者,以外加名額錄取;如專案免試生尚具有特種身分資格且符合參加第二階段「特種身分生」現場登記分發者,依其特種身分別參加登記分發,如達該科(組)別之特種身分生錄取標準,以外加名額錄取,每位免試生至多錄取一個科(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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