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109年2月27日中跆爐字第1090000090號函辦理。 二、本案相關資訊如下: (一)比賽日期:109年3月10日至12日。 (二)比賽地點:新北市板樹體育館。 (三)為因應近期中國大陸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非賽事相關人員請勿前往。 三、本案參加人員之核假請依本局107年4月27日桃教體字第1070031747號函由所屬單位本權責妥處。 四、競賽規程詳如附件,或可逕向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