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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10 - 公告 | 2020-02-03 | 點閱數: 212

主旨:有關辦理本市108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高級中等學校以下學校素養導向教師專業學習社群-「教師揪團自主共學」實施計畫一案,請鼓勵貴校教師踴躍提出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作業要點辦理。
二、本計畫為鼓勵本市教師透過同儕合作共同備課,自主規劃研習內容,簡化申請表件暨成果檢核。請貴校鼓勵教師共組社群,踴躍申辦。
三、本案社群申請說明如下:
(一)初審:各校教師可自主校內揪團、跨校揪團,滿3人即成團,由揪團發起人填具申請表,向學校提出申請,並由學校進行初審。
(二)複審:揪團學校發起人於研習1個月前將通過初審已核章申請表(PDF檔)上傳至「桃園市國民教育輔導團教專實踐小組」網站(http://lcg.rhps.tyc.edu.tw/),經委員複審通過,以電子郵件通知發起人並公告「桃園市國民教育輔導團教專實踐小組」網站,學校承辦人逕上「桃園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開班即可,並提供本市有意願教師自由報名參加,每場人數以3至30人為原則。
(三)揪團模式:運作方式採講座、實作、工作坊、教學共備等均可。計畫實施期間,不限申請次數。
1、共學揪團:不限研習時間,經費上限6千元。
2、自主揪團:研習時間為下班後、假日及寒暑假(除備課日以外),經費上限2萬元。
四、研習檢核:研習結束後2週內將簽到表(附件三)、成果表(附件四)合併為一個PDF檔,上傳至「桃園市國民教育輔導團教專實踐小組」網站。
五、經費核撥銷:研習結束後,逕送申請表、統一收據、原始黏貼憑證正本及匯款明細表正本各1份至西門國小教專中心,辦理核撥銷。
六、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桃園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何蓓茵老師及游子儀小姐(電話:03--3342351轉73)。
七、隨函檢附本市高級中等學校以下學校素養導向教師專業學習社群「教師揪團自主共學」實施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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