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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10 - 公告 | 2019-12-03 | 點閱數: 279

主旨:有關本市「108學年度學習扶助整體行政推動計畫-民間資源課程研習計畫(子計畫14)」第二場次研習一案,請貴校派員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市108學年度學習扶助實施方案整體行政推動計畫 辦理。
二、旨揭計畫第一場次研習業於108年10月19日、20日及27日辦理完畢,第二場研習時間、地點及參加對象說明如下:
(一)研習時間:
1、國語科:109年1月21日(星期二)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
2、數學科:109年1月22日(星期三) 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40分。
(二)研習地點:本市大溪區福安國民小學三樓視聽教室。
(三)參加對象:
1、已接受過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規定現職8小時或非現職18小時學習扶助師資研習課程之人員。
2、學校實際參與學習扶助教師。
三、報名方式:
(一)一律採網路報名,每場次預計招收60人(囿於場地限制,請勿現 場報名),請先申請永齡教學認證暨研發中心官網申請會員,網址為「https://ppt.cc/fhGbLx」(請以Google Chrome開啟),請至永齡教學認證暨研發中心官網報名課程,點選桃園場報名。
(二)報名時間:108年12月11日至109年1月10日,若額滿將提前關閉報名表單(詳附件3、附件4)。另專業科目(國語、數學)可擇一參加或皆參加,報名受理申請後將以E-mail方式寄發「行前通知」,預計於109年1月8日寄送第一波錄取通知信,請報名研習教師務必留意電子信箱訊息,若欲取消報名可回信告知,該基金會將依據通過之專業科目核發證書。
四、注意事項:
(一)請參與人員依課程表訂時間準時參加,最遲至15分鐘後將不受理簽到,並依當天實際參與時間核予研習時數。
(二)倘已報名因故不克參加者,請於研習前務必致電本市福安國小取消報名或回覆行前通知信告知,研習前未取消報名且缺席之參訓人員,日後將作為未來辦理研習錄取與否之依據。
(三)為響應環保,請參訓人員自備環保杯及環保餐具,學校將不提供一次性餐具。
五、參與旨揭研習人員同意核予公(差)假登記。
六、如有報名相關疑問,請逕洽本市福安國小輔導室王主任(電話:03-3871414、03-3882374,分機530)。
七、檢送旨揭研習計畫(附件1)、參與學員之權利義務(附件2)、永齡教學認證暨研發中心會員申請與報名流程表(附件3)及永齡教學認證暨研發中心官網QRcode(附件4)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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